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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7 默笙 默笙是一个人的名字,出自徐志摩的两句诗“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因为喜欢这个女主人公的名字以及这个名字的出处,我在卓越上拍下了那本《何以笙箫默》。 初秋的上海,已有丝丝凉意,抱着暖暖的珊瑚绒毯,蜷成一团,细细品味。 许久没有看过这类的爱情小说,或许因为初恋的青涩和微微的心颤已经离这个年纪越来越远;况且,总以为,80后和85后或者90后总是有不可逾越的代沟,于是,虽然饶雪漫、明晓溪之类的后起之秀们耳熟能详,却每每在看到那色彩斑斓卡哇伊十足的新书封面时收了手,算了,儿童读物,不看也罢。 《何以笙箫默》是第一本我安心读下去的书。 其实故事很老套,或者说很唯美,完美的不可方物的男主人公,偏偏喜欢”成绩差、脾气差、长相一般”的女主角,并且在她赴美国七年间矢志不移地等待着,终于等到佳人归,偏又在若即若离间冒出一个和他同样出色同样俊逸同样对女主角痴心不悔的男二号,原本指望生出诸多石破天惊,男二号却主动宣告退出,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故事草草收尾。有些脱离现实,有些太过天真,通篇都是人性中最美丽和善良的一面,不过,当成童话来看,依然可以体会到作者的简单和纯情。 网上有很多人抨击,说现实生活里不可能有这样的故事,情节和手法也都太过言情,但是那又如何?谁不是从琼瑶式的年纪过来的,时光倒流十年,我也会希望自己是默笙,可以遇到以琛或是应晖一样的男子。周末,和朋友约去韩林烧烤,隔壁桌的小朋友在庆祝生日,都是二十岁上下的年纪,中间有一个象是寿星的女孩子,很重的烟熏妆,豹纹的小吊带,旁边许是她的小男朋友,同样一头黄发和不羁的造型,很谄媚的帮她扣上一条亮闪闪的项链,看桌上精致的包装盒,应当也是价值不菲的。我突然觉得很可悲,曾经被我们视若珍宝的白衣飘飘的年代,于他们,早已不复存在。或许这个城市有太多的灯红酒绿和物欲横流,以至于,他们的眼睛里,也不再有这个年纪该有的晶莹和清亮。 骨子里悲观的细胞因子在作怪,愈长大,愈怀旧;愈经历,愈多思,常常要在独处的时候,把心理的堆积的沉重拼命甩掉,才能继续上路。 记性越来越差,却越来越容易记住和回忆生活里的细节,看到友人的博客:“晚上下班的时候,看到老婆踢踢踏踏跑来跑去帮我找拖鞋,是一种幸福”,我也会觉得温暖;下雨天,看到躲在男孩伞下的女孩子,突然就会想到曾几何时,有个人也在我手忙脚乱翻找书包里响个不停的手机时接过我手中的伞说:真想一辈子为你撑起这把伞;整理箱里翻出厚厚一沓书信,10年前那个书信满天飞的年代,每一封都是离家求学的孩子最好的心灵慰藉;10年后,我坐在地上重新一封封细细拆阅,泛黄的信纸,香味早已散尽的圣诞贺卡,散落一地的干枯的玫瑰花瓣,就好像,朦胧和青葱的岁月从未离开;小时候一直崇拜加暗恋的男生结婚了,我哭丧着脸告诉大华:我初恋情人结婚了,我一点机会都没有了,大华得意地捧着他那个至交好友的喜帖说:你完蛋了,死心塌跟着我吧。 此时的生活,安静的像最幸福的石头,却依然在不经意间触到记忆的闸门,那些封在心底的小片段,如潮水般一泻千里。舒仪那本《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扉页上的话很深刻,“如果当初我勇敢,结局是不是不一样。如果当时你坚持,回忆会不会不这样。我年少的爱人啊,你在我身上刻下伤痕、刻下时光。在那些泪眼相望的夜,我依然记得,你便是爱情本身…… 年少时,以为爱能超越一切,那时不明白,世上另有一种力量,叫做命运……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归去来兮,无论有如何惊天动地的当年,最后,也会归于平淡,而平淡,应当就是最真最美的幸福。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 http://linlan001.spaces.live.com/blog/cns!1C948380344CE924!498.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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